
中国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在公共管理教育与研究、法学教育与研究、行政行为与规范、立法调研与论证、法律起草与修订、行政管理与科研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并在公共管理、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等领域取得了杰出的成就,在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教育与科研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精深、与政府组织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等联系紧密、在国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家队伍,也是依据“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党政干部人才培养方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唯一开展MPA专业学位教育的我国政法类院校。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党政组织或非党政公共组织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经济文化的交流融合,必然要求我国的党政组织和非党政组织的行政与服务行为,建立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基础之上。据统计适应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专业化高级人才还需要50000名左右,四川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专业化高级人才的缺口就达3000名左右。
在党政组织和非党政公共组织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和鼓励。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学员给予学习时间和经费的必要支持”。
经中国政法大学MPA中心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领导的考察调研评估,在中国西部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成都市设立中国政法大学MPA西部教学管理中心,并由该中心统筹管理四川和中国西部省市的“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项目的招生组织和教学管理等工作。
一、中国政法大学MPA部分导师:
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
张桂琳: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MPA中心主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田为民: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MPA中心副主任
李程伟: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MPA中心副主任
蔡 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朱维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杨 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治学会理事
潘小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俊生: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为主。根据专业及方向课程需要,可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司法部、法制办等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领导或专家学者、重点院校的教授授课讲座辅导。
二、报读中国政法大学MPA的优势:
1、培养党政机关高级管理人才的国家重点大学(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MPA教育权威);
2、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市党政机关等的领导干部校友云集(有全国或省区校友
活动);
3、中组部和人事部在学习时间和经费上的政策支持(依据实际给予时间安排和费用
支持);
4、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划线录取自主、复试命题自主、每月1个周末集中授课;
5、课程学分、考核考试、论文答辩等合格,中国政法大学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三、报名对象:
1、党政部门、公检法司系统、教育文化事业单位、非政府公共组织等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其它有志于从事政府组织或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各界管理人员。
2、具有国民院校系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和电大的自考、成教、夜大、函授、网教等)。
3、具有国民院校系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含普通高校和电大的自考、成教、夜大、函授、网教等)者报名,须在学位申请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
四、专业方向与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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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35名) |
政党与党务管理(35名) |
政法管理与司法(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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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与立法(35名) |
城乡建设与管理(35名) |
公安管理与信访(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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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管理(35名) |
区域经济管理(35名) |
文化事业管理(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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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业管理(35名) |
初等教育管理(35名) |
中等教育管理(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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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管理(35名) |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35名) |
新闻事业与法制(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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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税收管理(35名) |
质量管理与执法(35名) |
环境保护与执法(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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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法律事务(35名) |
公证与法律服务(35名) |
工商行政管理与执法(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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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业管理(35名) |
公共交通管理(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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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程学分:
专业必修核心课不低于20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实践课不低于2学分。
六、基本学制:
1.5-2年。每月1个周末集中讲授。
七、学业待遇: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课程学分、考核考试、论文及答辩等合格的学员,由中国政法大学按规定程序授予国家承认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直到按学位授予程序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为止。除考核考试和辅导及资料费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所获学位作为党政部门、非党政公共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学历学位资格、任职资格、职称评定、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等的重要依据。
八、收费标准:
1、报名与资格审查费500元/人,教材资料费和考试辅导费另按实际收取;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交学费39800元/人(含课程学习费、学位论文辅导与答辩费);
3、资格审查合格后,费用一次交清。特殊情况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和中国政法大学审核签字同意后,入学前缴纳19800元,余款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交清。
九、MPA必修课(9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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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核心课(必修) |
学分 |
部分专业方向课(选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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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主义建设理 论与实践 |
2 |
中华文明精义、西方文明精义、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领导策略与艺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组织与人格、公共行政原理、宪法与宪政、 政府绩效评估、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 公共危机管理、社区治理、社会保障制度、 NGO管理、行政改革研究、政党制度研究、 政府公共关系、政策制定与立法、政法管理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文化与文艺事业发展研究、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城乡建设与改革发展研究、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与服务、财政税收政策研究、质量管理与监督、新闻事业发展与服务、 法律与律师事务研究、法律与公证制度研究、 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与执法研究、环境保护与合作、初等教育管理实践与发展研究、 中等教育管理实践与发展研究、 高等教育管理实践与发展研究、 军事科学与军事管理研究 (未完,将据实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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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英语与应用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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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管理学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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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政策分析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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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治学原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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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经济学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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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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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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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定量分析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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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不低于20学分 |
不低于10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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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践 课 (不低于2学分) |
专业研讨与实践(1学分) 专业方向研讨与实践(1学分) 社会研究与实践(1学分) 专业与专业方向学习交流(1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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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课时间与地点:
1、独立组班的:每月1个周末(2天)在组班所在地上课;
2、不独立组班:由MPA西部教学管理中心安排,每月1个周末(2天)在成都市上课。
十一、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交流:
安排应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会(全国总会、四川分会等)的交流联谊活动。可届时依据实际提供中国政法大学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市党政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国外有关机构等的校友名录及通讯录。
十二、咨询与录取
1、填写报名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5张2寸彩色证件照。
2、资格审查合格,由中国政法大学发给入学通知书。
3、招生咨询、资格审查、教学管理:中国政法大学MPA西部教学管理中心
电 话:028-88058798 、86717299、86671520(Fax)
13408542598
QQ咨询:290255308 QQ群交流:60189847
联系人:王老师 罗老师 徐老师
4、 单位(系统)报名组织与咨询:
联系人: 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
报 名 申 请 表
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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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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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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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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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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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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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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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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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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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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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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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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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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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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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与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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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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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读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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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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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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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表并如实填写本表 填表人_______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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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资格 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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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审核并查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