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川建培[2007]2号文件《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管理通知》的精神,从今年起,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实行全省统考,一年四次,考试合格后颁发省建设厅《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逾期三个月未年检的证书自动失效。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就参加12月15、16号考试的物管部门经理、企业经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大专以上文化或中级职称、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三年。
培训目标
通过岗位培训,让培训对象在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具备专业管理人员的条件,胜任本岗位工作。
培训内容
统考科目:《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法规》
自考科目:《房屋构造与识图》《物业设备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部门经理不考《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培训颁证
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省建设厅的《部门经理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或《企业经理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此证书是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年检、评级的重要条件。
2007年全省统考时间:4月7、8; 6月16、17 9月15、16 12月15、16
培训时间
周末班:周日全天,10月14日开班 上午9:00-下午5:00
脱产班:连续8天,12月2号开班 上午9:00-下午5:00
培训费用 部门经理635元 企业经理1105元(均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
本期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0月13止,即日起报名,周末不休。
报名方式及其他:
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学历证各一份,1寸照片5张 ,报企业经理须提交单位任职证明或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培训中心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成都市商业银行十二桥支行
户 名:成都鑫源物管职业培训中心
账 号:27052010214276300014
欢迎各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也可用电话或传真、QQ报名。(集体报名费用优惠)。
培训期间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成都大慈寺路32号四川科技信息研究所2楼(锦江区政府旁)。邮编:610016